2026 尋職期新制下的企業準備指南
對今年的應屆畢業生,評點制已經不是「進門的關卡」,而是「兩年後要不要繼續留人的關卡」。順序變了,企業端該準備的東西也跟著變。
你手上可能正有這樣一份履歷:今年六月剛畢業的外籍生,專業對得上、中文能溝通、實習表現也不錯。你想留人,HR 卻回報「要跑評點制,文件很多,不一定過」——這件事就被拖成了懸案。
但如果判斷還停留在去年,可能會做錯決定。
自 115 年 1 月 1 日(2026/1/1)起,《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》修正條文施行:在我國取得副學士以上學位的僑外生,畢業後向移民署申請延期居留(下稱尋職期)的最長 2 年期間內,免申請工作許可,可自由從事全職、兼職或實習,不限產業、不限職務,眷屬並得隨同申請延期居留。
一|要不要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,看的是這個人的居留身分

但有兩種人不適用,面談當下就要問清楚:已轉換為正式工作居留者,以及曾進入正式聘僱後離職者。這兩種情形不回溯適用尋職期,須依一般外國人規定辦理——不能因為對方現在待業,就當成尋職期人選處理。另外,依其他法規須先取得專業資格或執業登記的職業,不因免工作許可而豁免。
二|錄用尋職期僑外生,雇主仍要做的三件事

第 3 點最常被低估。免許可的兩年很好用,但它會準時結束;真正的留才決策,是在這兩年之內完成的。
三|兩年後的關卡:評點制怎麼算,企業能施力在哪
評點制採累計滿 70 點始得核發聘僱許可,共八大評點項目。重點在於:其中有幾項是企業可以主動影響的。

(47,971 元亦為現行聘僱外國人從事專門性、技術性工作之最低月平均薪資。)
一個很實際的推論:從 35,000 元調到 40,000 元只差 5,000 元,點數就多 10 點;再上到 47,971 元,又多 10 點。當人選卡在 60 幾點過不了門檻,最有效率的解法往往不是補語言證明,而是回頭檢視這個職務的薪資定位本來是不是就偏低了。
文件端請提早整備:除申請書、受聘僱外國人名冊、評點表及各項佐證外,雇主身分與立案登記證明、聘僱契約書、在臺學位證書影本都要備齊,必要時另附特許事業許可證與營業額證明。審查費為每一申請案新臺幣 500 元。完整清單以勞動部公告為準。
四|三個常見誤解
「免工作許可,所以不用查證件。」相反。正因為沒有勞動部核准函當背書,身分別確認與居留證加註就是你唯一的憑據。
「兩年免許可,等於保障兩年。」它綁的是延期居留身分,不是僱傭關係。居留一旦中斷或未依期延長,工作資格同步消失。
「點數不夠就是沒辦法。」評點制不是唯一路徑。人選若符合專門性、技術性工作的一般資格,可直接循該途徑申請。
結語|把「兩年」當成一個專案在管
新制把外籍新鮮人的留任決策,從「報到前的行政關卡」移到了「報到後的兩年觀察期」。對企業是好消息——你有兩年時間確認這個人值不值得留;但也是新的責任,因為沒有人會在期限前提醒你。
最小可行做法只有三件,都不花錢:人事系統加一個「居留效期」欄位、設定第 13 個月的轉正評估提醒、年度調薪時把評點制的薪資級距一併納入考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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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本文所引法規、點數、金額與施行日期係整理自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「外國人在臺工作服務網」、國家發展委員會「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資訊專頁」及各校轉知之官方公告。適用對象、排除情形、應備文件、期滿後銜接規定與居留年限計算方式,以勞動部及內政部移民署最新公告為準;個案認定請洽主管機關或專業顧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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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法源
- 應屆畢業生延期居留期間免申請工作許可(115/1/1 施行,法源第 12 條)|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外國人在臺工作服務網
- 依僑外生留臺工作評點制申請(70 點、八大項目配分、薪資級距、審查費 500 元)|同上
- 專門性技術性工作最低月平均薪資 47,971 元|勞動部公告
- 外籍員工健保自受僱日起加保(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10 條第 1 項第 1 款第 4 目)|國發會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資訊專頁

